1. 請於收到貨當日起7天鑑賞期內(含國定例假日)聯絡客服人員告知退貨原因。
2. 請您將欲辦理退貨之商品包裝完整的包裝寄回。
3. 退回的商品內容必須包括未被使用過之商品,並保持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的完整。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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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若因個人因素出現退貨次數異常的現象,商家將視情形決定是否暫停出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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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非商品本身瑕疵而退貨者,需自行負擔運費。
2. 收到商品超過七日後,恕不接受退貨。
3. 商品相關配件不齊全,須酌收相關配件之金額。
4. 未聯絡客服人員,自行將商品寄回者。
5. 若因訂購資料不完整或其他個人因素,造成無法即時聯繫或收件等損失,恕不接受退貨及退款。
6. 因食品類商品屬於特殊商品,一經簽收後,非品質問題概不退換貨,請於簽收前確認內容物是否與訂單吻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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